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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招生对象条件]
参加或不参加中考的应届
初中毕业生,要求身体健康,无残疾。
[入学上课时间]
学生入学交费时间从2007年12月20日起至2008年5月15日止,共分三期:第一期3月8日~10日开学,3月11日上课;第二期4月12日~14日开学,
4月15日上课;第三期5月10月~12日开学, 5月13日上课。
[招生专业、名额及学习内容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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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 业 |
招生人数 |
学习内容 |
培训时间 |
收 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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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 |
200 |
初三最后一个学期功课并渗透所报读专业教育课程 |
15天~
4个月 |
按秋季期收费标准收取,学生可先交300元或300元以上学杂费参加学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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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与信息技术 |
2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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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信技术 |
2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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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机及应用 |
200 |
| 制冷和空调设备运用与维修 |
2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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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摩托车运用与维修 |
2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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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控技术应用 |
2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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模具设计与制造 |
2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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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|
1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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焊接 |
1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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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商务 |
2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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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秘(文秘与办公自动化) |
2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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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(电脑财会) |
2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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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营销 |
2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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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装设计与工艺 |
1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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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师 |
50 |
[入学须知]
1、可直接写信、打电话、或通过本校网站报名,也可直接来校或到所在乡(镇)中学报名点报名,然后统一组织来校交费。
2、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3000元资助。
3、学生入学时还需交校服费80元/套(三件套)、生活用品费120元、伙食费约150元/月。
4、学生入学后,正式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学籍,学制三年,2010年秋季期毕业。
[参加分流教育后的安排]
学生参加分流教育后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参加秋季期的学习:
1、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我校开办的工学交替模式,直接安排到与我校合作的企业带薪实习,利用劳动收入所得交学制内的学杂费,此模式在企业实习时间为3—6个月,10月1日前返校参加秋季期学习。如交清学杂费者,在企业实习所得工资发放给学生使用。
2、选择常规教学模式, 学生参加分流教育后第一、第二期的学生直接放暑假,秋季期9月1日开学,
9月5日正式上课,第三批参加分流教育后的学生不再放暑假,直接参加秋季期学习(详见2008年秋季期招生简章)。
>>>>[网上报名]
[大专招生简章]
[常规班招生简章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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